2012年6月11日 星期一

20​12台灣創意新秀前進​法國布瓦布榭設計工作​坊



文化部補助台法來回機票申請           +下載文化部機票補助申請辦法
計劃目標
文化部為推動國際跨界文創人才培育,提高台灣創意產業競爭力,鼓勵台灣優秀文創人才參加2012年「布瓦布榭暑期設計工作坊」活動,特別補助台法來回機票費用,並委由財團法人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辦理補助學員報名及徵選作業,相關報名申請及徵選簡章說明如下:

申請對象
1. 滿18歲以上,具中華民國國籍,目前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相關之文創工作者。(不含在學學生)
2. 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「文化創意產業」包含下列產業:視覺藝術產業、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、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、工藝產業、電影產業、廣播電視產業、出版產業、廣告產業、產品設計產業、視覺傳達設計產業、設計品牌時尚產業、建築設計產業、數位內容產業、創意生活產業、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。
※ 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說明
3. 外語能力:為能充分吸收課程內容,申請者需具備基本英文會話程度。

補助說明
1. 針對成功報名2012年「布瓦布榭暑期設計工作坊」之文創工作者,可申請文化部「2012台灣創意新秀前進法國布瓦布榭設計工作坊」機票補助。凡申請並通過審查之文創工作者,由文化部補助臺法來回機票,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0,000元整(不足者實報實銷)。
2. 受補助學員需先自行辦理機票訂票事宜,並需先墊付個人機票款。
3. 於工作坊結束後,繳交相關核銷單據憑證及心得報告,經文化部結案審核後,由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統一撥款予受補助學員。

義務
1. 適用對象:通過甄選,並接受文化部補助機票之文創工作者。
2. 工作坊結束後,於2012年09月30日前繳台法來回機票電子機票、登機證存根(需為正本)、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(若學員直接向航空公司訂票則免此項),統一由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進行結案核銷與撥款。
3. 工作坊研習心得報告,相關資料(包括文字、影音圖像等),同意無償提供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編撰發行工作坊成果報告,並用於課程推廣宣傳使用。
4. 工作坊結束後,需參與布瓦布榭暑期設計工作坊之成果發表會,並擔任相關宣傳講座之講員。

補助名額
補助上限22名 (以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分,各縣市有1位保留名額,惟名額可流用)

申請方式
1. 工作坊課程報名:請先自布瓦布榭學學網站下載「預約報名表」,詳實填寫後傳真至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進行預約報名,並完成繳費。+下載
2. 文化部機票補助申請報名:下載「2012文化部機票補助申請表」,詳實填寫並檢附相關文件後, 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(11493台北市堤頂大道二段207號10樓),註明「2012法國布瓦布榭暑期設計工作坊」工作小組收,報名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止,以郵戳為憑。+下載

申請截止
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
繳交資料說明
1. 報名表:列印填寫「2012文化部機票補助申請表」書面報名表,並貼妥2吋相片。
2. 個人履歷:中文書面履歷,內容包括個人學歷、經歷與自傳,格式為A4直式履歷表,以2頁為上限。
3. 在職證明:在職工作者需檢附在職證明書;如為個人接案之自由工作者(freelancer),需檢附近兩年內,相關文化創意產業之工作成果與資歷說明。
4. 學習計劃書:闡述參與工作坊之動機及預期目標,格式為A4直式中文書面資料,以2頁為上限。
5. 作品集:平面作品以A4格式尺寸製作或輸出;動態影像作品以CD或DVD格式之光碟提供。
6. 同意書:申請人簽署「文化部機票補助同意書」。
7. 附件:
              清寒證明:如符合清寒或低收入戶資格者,請務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參考資料:可檢附個人相關獲獎記錄、特殊榮譽或媒體報導等資料。如需提供自薦影片或光碟,內容長度限三分鐘以內。

甄選流程 
1. 第一階段【初試】書面審查:審查申請者之各項書面資料及相關附件,符合資格者將可參加第二階段複試。
2. 第二階段【複試】:通過初試者,由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進行複試,並提交文化部進行審查,獲文化部補助學員名單將於2012年7月下旬公布於布瓦布榭學學官網。

評選標準
個人履歷 30% 學習計畫30% 作品集 40%

專案連絡人
蔡小姐 02.8751.6898 ext.239  sammytsai@xuexue.com.tw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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